高平市阳光征兵"八公开"信息公示
为依法规范征兵工作,保障征兵公开公平公正,严格落实阳光征兵有关工作要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征兵工作条例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令第759号)等规定,现将本市征兵工作"八公开"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上半年征兵
网上报名:男兵12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24时;女兵1月1日至2月10日24时
体检政考:1月至2月
役前教育、定兵公示:3月上旬
批准入伍、起运:3月15日起
下半年征兵
网上报名:男兵12月1日至次年8月10日24时;女兵7月1日至8月10日24时
体检政考:7月至8月
役前教育、定兵公示:9月上旬
批准入伍、起运:9月15日起
注:具体时间以上级征兵命令为准,年度安排以全国征兵网最新公告为准。
二、征集对象
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、在校生、新生为重点,优先批准理工类、大学生毕业生、备战急需专业青年入伍。
三、征集条件
(一)年龄条件
男兵:年满18—22周岁;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、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;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;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。
女兵:年满18—22周岁,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;上半年征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。
(二)基本条件
政治条件: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军队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,符合《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》。
身体条件:严格执行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,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内科、外科、口腔科、耳鼻喉科、心理检测等全部达标。
(三)征集地规定
适龄青年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应征;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,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;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。
四、征集流程
(一)兵役登记: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,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完成兵役登记;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。
(二)网上报名:登录全国征兵网(www.gfbzb.gov.cn)报名,按提示填报信息、上传材料。
(三)初审初检:乡镇(街道)组织资格初审、身体初检。
(四)体格检查:市征兵办统一组织进站体检,实行封闭式体检、信息化管理、结果直报,体检前现场核对身份、户籍、学历等信息。
(五)政治考核:公安、教育、社区(村)等联合开展政治考核,全面核查现实表现、家庭背景、学历学籍等;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,组织走访调查并安排接兵人员参与。
(六)役前教育:对体检政考"双合格"人员组织不少于1周役前教育,开展思想教育、队列训练、综合素质考评、签订廉洁承诺书。
(七)审定新兵:集体定兵、择优定兵、公开定兵,按学历、体质、体能、综合素质排序确定预定新兵。
(八)公示审批:公示拟批准入伍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,接受举报监督;查实不合格的取消资格,依次递补。
(九)批准入伍:发放《入伍通知书》,办理入伍手续,组织档案交接、新兵起运。
(十)交接运输:按计划组织新兵交接、输送,确保安全顺利入营。
五、定兵规则
定兵全程依托辅助定兵子系统,围绕应征青年"文化程度、体质状况、体能水平、心理素质、军事职业适应能力"五个维度开展量化测评,综合择优确定入伍人员,全程规范透明、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廉洁纪律
2026年全面实施"阳光征兵",按照《审定新兵实施办法》从多个维度对应征青年进行综合评估,以量化数据和明确类型划分为依据,全程数据化评分,征集全程廉洁征兵监督员介入,数据公开、系统定兵结果实时公示,确保征兵公平公正。
七、问题申诉渠道及监督举报方式
严格执行廉洁征兵"五不准、十严禁",严禁吃拿卡要、暗箱操作、弄虚作假。
举报电话:0356—5222340
举报邮箱:gpszgk@163.com
来信来访:高平市长平东街520号
对举报线索专人负责、及时核查、严肃处理、严格保密。八、征兵工作人员信息公示
征兵办组织计划组负责人:
臧科伟 0356—2043033
征兵办宣传动员组负责人:
张宏宇 0356—5222926
征兵办体格检查组负责人:
薛毅君 0356—5227830
征兵办政治考核组负责人:
张振文 0356—5682121
征兵办综合保障组负责人:
李向阳 0356—2043036
征兵办廉洁监督组负责人:
臧科伟 0356—2043033
咨询地址:
高平市长平东街520号
咨询电话:0356—52223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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